領事雙認證既是外交領事職能又是國際貿易慣例,,是一項時間緊,、環(huán)節(jié)多,、政策性都較強的業(yè)務工作,。近年來,,隨著我國對外經濟貿易的發(fā)展,,領事雙認證業(yè)務量逐年遞增,。歡迎廣大外貿公司,出口企業(yè)和外商投資企業(yè)隨時前來垂詢和辦-理,。
領事雙認證的辦-理程序
申請與審核
我國出口企業(yè)在出口貿易業(yè)務中,,根據進口國的規(guī)定或進口商的要求,需要對涉外商業(yè)單據文件辦-理領事雙認證時,,出口企業(yè)可以委托貿促會代為辦-理,。
委托代理時,申請單位應填寫《領事雙認證申辦表》,提交需要辦-理領事雙認證的單據文件,。單據文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:
——符合領事的規(guī)定要求(語言,、份數、相關單據文件),;
——單據文件必須合法有效,、真實可靠、正確無誤,;
——單據文件應當是正式制作的,,根據需要可以是正本、副本,、甚至是復印件(如報關單),,但不能為手寫。
——單據文件卷面整潔,,文字,、簽字應當清晰;印章不清,、模糊,,蓋倒、重復蓋兩個章的單據文件不受理,。
貿促會簽證機構經審查,,認為材料齊備、符合條件的,,可以接受代理申請,。
我國內地文書送國外使用,只辦-理外國駐華領事的領事雙認證可以嗎,?
答:不可以,。因為外國駐華領事不掌握我國國內公證/書或其他文書出證機構的簽字或印章備案,難以核實文書真?zhèn)?,所以要求文書必須先經雙認證處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辦雙認證,,而后外國駐華領事再確認雙認證處或地方外辦的印章、簽字屬實,。
我國內地文書送國外使用應如何辦-理領事雙認證,?
答:我國內地出具的涉外公證/書或其他證明文書送國外使用前,一般應先由雙認證處或外交部委托的外國駐華領事領區(qū)內省級外事辦公室辦-理領事雙認證,,再由文書使用國駐華領事辦-理領事雙認證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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