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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事簽章的目的:
使一國出具的公證/書或有關文書能在另一國境內(nèi)被有關當局所承認且具有法律效力,不致 因懷疑文書上的簽名或印章是否屬實而影響文書的法律效力,。
在國際貿(mào)易中,,“領事簽章”是商業(yè)簽章中的一種。由于它可以對進口商品的產(chǎn)地,、價格,、擔*保等方面進行,加之簽章所需時間相對較長,,費用較高,,近年來,越來越多地被一些國家用作進口的非關稅貿(mào)易壁壘措施,。如科威特,、南韓、阿根廷,、土耳其,、埃及等國規(guī)定:凡進口貨物必須出具經(jīng)“領事簽章”的一般原產(chǎn)地證/書,貨物方能通關。
可能您正在為次做上海領事簽章而煩惱,,或許是為了趕時間而抱怨當?shù)刭Q(mào)促會辦-理時間太長,,由于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,,客戶提供的簽章資料中有很多的文件是不符合規(guī)定的,,所以需要補資料,這浪費了大量寶貴的時間,。
什么是領事簽章,?
領事簽章,簡稱領事簽章(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 CONSULATE),又稱“外交簽章”,。是指一國外交,、領事機構及其授權機構在公證文書或其他證明文書上,確認公證機構,、相應機*關或者簽章機構的**一個簽字或者印章屬實的活動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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