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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CE認證,,即只限于產品不危及人類,、動物和貨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,,而不是一般質量要求,協(xié)調指令只規(guī)定主要要求,,一般指令要求是標準的任務。因此準確的含義是:CE標志是安全合格標志而非質量合格標志,。是構成歐洲指令核心的"主要要求",。
“CE”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,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,。CE代表歐洲統(tǒng)一(CONFORMITE EUROPEENNE),。
在歐盟市場“CE”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,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(yè)生產的產品,,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,,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,就必須加貼“CE”標志,,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《技術協(xié)調與標準化新方法》指令的基本要求,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。
2. 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,,它的全稱是《關于限制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,,主要用于規(guī)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,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(huán)境保護。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器電子產品中的鉛,、汞,、鎘、六價鉻,、多溴聯(lián)苯和多溴二苯醚(注意:PBDE正確的中文名稱是指多溴二苯醚,,多溴聯(lián)苯醚是錯誤的說法)共6項物質,并重點規(guī)定了鎘的含量不能超過0.01%,。
3.REACH是歐盟法規(guī)《化學品的注冊,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》(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,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)的簡稱,,是歐盟建立的,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(jiān)管體系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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